关于调整甲醇、菜粕期权合约询价限制标准的公告
时间:2020-12-31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甲醇、菜粕期权合约询价限制标准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甲醇、菜粕期权合约最优买卖报价价差小于等于下表价差时,不得询价。

pic.png

  特此公告。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上一篇:关于调整大连相关品种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生猪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