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1-10-13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调整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1〕444号),我公司决定如下:

  自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结算时起,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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