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 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1-11-03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1〕873号),我公司决定如下:

  自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112及2201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由57%上调至67%,动力煤期货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由27%上调至4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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