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2-03-07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棕榈油等品种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2〕113号)和《关于调整相关品种合约手续费标准的通知》(大商所发〔2022〕114号),我公司决定如下:

  自2022年3月9日(星期三)结算时起,棕榈油期货2204、2205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9%上调为20%,豆粕期货2205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5%上调为18%,豆油期货2205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6%上调为19%,玉米淀粉期货2205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5%上调为18%,黄大豆2号期货2204、2205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7%上调为20%,玉米期货2207、2209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6%上调为17%。

  自3月8日(星期二)交易时(即3月7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我公司对相关品种合约手续费费率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液化石油期货2203、2204、2205合约公司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为50元/手。

  二、铁矿石期货2203、2204、2205合约公司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0。

  三、焦煤期货2205合约公司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0。

  四、焦炭期货2205合约公司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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