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资产委托人:
根据兴业期货国富兴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七十二条之约定,经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对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达成了关于《兴业期货国富兴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合同(一)》(合同编号:XY-2018JH023-BC01,以下简称“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生效日期为2020年03月24日。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主要变更了本计划的参与和退出的开放日和时间、管理费和投资顾问费计提标准。
(二)变更流程
管理人与托管人签署补充合同、通过本公告信息通知全体资产委托人,并及时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三)临时开放日设置
为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管理人通过公司网站公告的形式将本次资产管理合同变更事宜通知全体委托人,并将2020年03月24日设置为本计划临时开放日(本次开放日仅允许资产委托人退出、不允许投资者申购)。若本计划的委托人不认可上述变更事项,有权于上述临时开放日对所持的本计划的份额进行赎回;若委托人未在上述临时开放日退出本计划,即视为同意本合同的变更内容。
资产委托人可以通过管理人指定联系方式获取本次合同变更事项的详情信息。
管理人咨询电话:400 888 5515
特此公告。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 03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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