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资产委托人:
我司作为资产管理人已发行“兴业期货-国信1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按照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要求,本计划100%投资于兴银投资•兴贸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项下的B类基金份额。
现因本计划持有的私募基金份额拟于2018年9月19日提前部分兑付,满足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六十条第7款约定的本计划终止条件,所以本计划拟于2018年9月19日提前终止并进入清算流程,我司将按法律法规和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本计划财产办理清算事宜。
委托人若对以上公告事项有疑问,请于本公告发布后向我司来电咨询(电话:400-888-5515)。
特此公告。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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