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和交易限额的公告
时间:2023-12-11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关于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和交易限额的公告》(郑商所发〔2023〕146号)。我公司调整如下:

  自2023年12月11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纯碱期货2402、2403、2404、2405、2406、2407及2408合约公司交易手续费标准、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十。

  自2023年12月11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纯碱期货2402、2403、2404、2405、2406、2407及2408合约上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00手,在玻璃期货2401、2402、2403、2404、2405、2406、2407及2408合约上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000手。单日开仓交易数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交易限额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1个月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请各位投资者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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