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生猪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和交易限额的通知
时间:2023-03-23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生猪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3〕105号和《关于调整生猪期货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大商所发〔2023〕106号,我公司决定如下:
自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生猪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21%下调至18%,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14%不变。
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交易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生猪期货所有合约上单日开仓量合计不得超过1,000手,在生猪期货单个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5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和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