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1-10-26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所商品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1〕857号),我公司决定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由37%上调至47%;动力煤期货2204、2205、2206、2207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由23%上调至27%;动力煤期货2208、2209及2210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9%上调至27%。

  二、自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由27%上调至37%。

  三、自2021年10月26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我公司动力煤期货2111、2112、2201、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2210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600元/手,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600元/手。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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