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 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时间:2021-10-28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郑商函〔2021〕860号),我公司决定自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结算时起:
菜粕、短纤期货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3%上调至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菜油期货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5%上调至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PTA期货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3%上调至14%(其中PTA期货2201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3%上调至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玻璃期货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4%上调至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其中玻璃期货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由20%上调至2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纯碱期货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5%上调至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其中纯碱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8%上调至1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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